「我做得好」獎勵計劃
本校推行「我做得好」獎勵計劃,鼓勵學生在品德、學業、體藝及服務四大範疇,實踐各項「我做得好」的良好行為,並建立正確的價值觀。實踐賞識教育,讚賞及肯定學生的每一項成就,發掘學生的閃光點,讓學生建立自信心,履行本份,並積極投入校園生活。
「我做得好」獎勵計劃分兩個階段進行,學生需在四大範疇自訂目標,定期檢視及反思,並依照完成的進度而得不同顏色的鑽石。
另外,學生如能完成義工服務或其他範疇的服務,將獲得特別顏色的鑽石。
學生累積一定的鑽石數目,便可獲頒金章、銀章或銅章作為獎勵,而每級最高分的二十人,將獲頒「我做得好」校董會獎盃。